在線申報
由於應用信息學,過去期間的海關和稅務申報手續已更加方便。財政部第39號《通知》也減少了許多海關和進出口貨物稅務管理手續,例如企業可以提交電子海關卷宗(有數字簽名的掃描本)。申報人在註冊申報時以電子方式提交卷宗,無需如之前準備紙質卷宗帶到海關機關提交。補充申報的手續也可以通過電子系統進行,不需以紙質版本的形式提交。海關將全天候接收和處理電子數據、檢查、登記和分類報關單,同時在成功登記報關單後立即作出回應。對於進出口貨物的抽樣,如果有的話,也是應企業要求通過系統進行,企業不需來到海關機關。
此外,各項新《通知》也對與加工出口類型有關的內容作出更詳細規定,以免發生誤會,刁難企業。對加工貨物定額的統一定義;補充申報人必須在原料、物資進口和產品出口報關單上申報原料代碼、產品代碼的規定;生產單位、加工出口和出口生產貨物存放處通知,以及加工合同、加工合同附錄通知責任。
發票電子化
根據關於電子發票的第119號《議定》,自2020年起,所有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必須使用電子發票。自去年11月初第119號《議定》生效後,企業和商戶在銷售和提供服務時已使用電子發票。有兩種電子發票,包括有稅務機關驗證碼和沒有稅務機關驗證碼的電子發票。在試點開展兩年後,即從2020年起,企業必須完全從紙類發票轉向電子發票。
根據過去期間的實際開展情況證明,擴展電子發票既有助於稅務機關嚴格且透明地管理納稅人的業務交易,又為企業減少成本以及降低在交收紙質發票時的風險。這項規定將終止企業買賣發票,不誠實申報營業收入的情況,因為企業的所有銷售活動都與有稅務機關驗證碼的電子發票連接,所以稅務機關可以監控企業的營業收入。
今後,《稅收管理法》修訂本將有更多優越的法規來幫助企業,同時在經營中創造更多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這項新法律將在繼續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和改革稅務管理手續方面作出多項新規定。其中,補充“在稅收領域實施電子交易”的原則,以便為稅務行政手續的現代化建立充分和透明的法律走廊。對個人所得稅決算卷宗的提交時間從90天增至120天,以有助納稅人有更多時間總結年度收入,降低個人所得稅退稅環節的風險。稅務檢查、稅收債務管理、稅務違規行政處分等活動也更明確和充分地作出規定。
即使如此,對於推定課稅在實施時的不足之處以及解決稅務幹部與商戶勾結降低推定稅率的腐敗問題,至今仍未制定有效的處理方案。推定稅的收入仍佔很低的比率,而個體商戶的數量佔比最高。由於沒有明確的規定,推定稅尚未透明化,所以很多營業收入高的經營單位和診所仍以個人商戶為名,繳納的稅款甚至比停車場還低!因此,一旦給企業的法律更明確和透明,推定課稅中的既得利益者、反腐等將成為熱門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