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該研究院宏觀政策處主任阮英陽認定,於2005年已形成供電子商務的法理框架,主要體現於3部法律:2005年《電子交易法》、2005年《商業法》與2006年《資訊技術法》。值得關注的是,該專家認定,電子商務領域的資訊安全性與保密度儘管得到進一步的關注,但尚未滿足要求。
據工商部所屬電子商務與數碼經濟局政策科長黎氏霞表示,從2013年至今,越南的網絡零售市場年均增長率為20%。預計至2020年,該市場規模概算達100億美元(每年民眾網購交易額相當於350美元)。因此,為發展電子商務創造條件,必須按補充電子商務若干基本框架規定方向修訂2005年《商業法》;複查和研究制定新議定以取代政府第52號《議定》,頒行與發展實踐相符合的詳細指引規定文本。特別是,必須完善關於電子商務領域行政違規處罰《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