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瞭解事件,教育與培訓廳認定這是欺凌兒童的行徑,不符合師範規定,嚴重違反教師道德,對學生的身心及教育部門的威信造成不良影響。因此,該廳提議新富郡迅速與嚴格處理此事。另外,市教育與培訓廳也提議市人委會常務處指導新富郡人委會迅速解決上述事件。此前,據新富郡教育與培訓科稱,該事件發生在由教師阮紅霞為班主任的潘珠貞小學的一年級11班。
據此,今年9月9日,該郡教育與培訓科收到家長的檢舉書,關於潘珠貞小學的一年級11班教師阮紅霞作出欺凌學生的行徑。經過分析檢舉書內容及根據申訴、檢舉書解決各項規定,該科已將檢舉書轉交該校校長以處理。目前,潘珠貞小學已對教師阮紅霞作出繼續停課30天的《決定》,並在等候解決申訴《結論》期間,給阮紅霞教師分工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