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合作社联盟的统计显示,全国只有约2%的合作社能接近各信贷组织的资金,10%的合作社得以从中央与地方基金贷款;0.5%的合作社接近各信贷组织的信贷资金,但集体经济与合作社的资金需求却非常大。
据分析认定,因合作社有效营运比例不高,尚存局限、不足之处而难以接近资金;基础设施、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缺乏或落后。此外,大多数合作社的人力资源也不足、未经过合理的培训;管理、调度的能力、法律、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的知识仍有限。此外,各合作社尚未主动销售产品,而须向商贩或集散市场零售;未建立品牌及连结生产链,因此在市场、价格方面存在很多风险。从而在贷款时的生产与经营项目、方案欠可行性、效率低、难以令人信服。因此,各银行将研究、开发符合合作社活动的信贷产品,以提高接近银行信贷资金的机会。另方面,继续审查、研究并提出完善特殊信贷机制与政策的建议如:一旦合作社有可行、有效的生产与经营项目,须考虑未来形成的无抵押贷款或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