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上學期,我參加學校的作文比賽,作文題目是“我心愛的……”。我腦海裡飛速旋轉著一篇背誦過的作文,揮筆疾書:“我有一支心愛的鋼筆,她頭戴小紅帽,身穿花外衣……”結果,我的作文獲得了全校二等獎,並發表在校刊《元春文學》上。
一次自習課,死對頭李麗當著全班師生的面揭穿了我的抄襲行為。我的臉燙得要燃燒起來了,腦子裡有一大群蜜蜂嗡嗡亂叫。突然,我聽見了一個天堂裡的聲音:“我可以肯定薈蓉同學沒有帶作文書進考場,我相信她能寫出這樣好的作文。”我猛地抬起頭,直視著他溫暖與鼓勵的目光,我的眼裡溢滿了淚水。
他是我的語文老師,名叫簡定雄,現在中國深圳福田區文化局工作。或許他早已忘了那節課,但他的那兩句話卻呵護了我脆弱的自尊,點燃了我對作文的熱情,甚至改變了我的一生。為了不辜負他的“相信”,從此我廣閱讀,勤練筆,將弱科語文變成了自己的優勢學科,將寫作變成了終身愛好。
真正把我引進文學宮殿的,是我師範一年級的語文老師張蘭老師。在我的記憶裡,她是一個美麗而優雅的人。小巧玲瓏的身材,一雙湖水般清澈的大眼睛,笑起來嘴角稍稍翹起。她朗讀課文,有“大珠小珠落玉盤”的美妙。元旦晚會,她聲情並茂地給我們朗誦了她創作的新詩《假如》,從而將我帶進了朦朧詩的大門。
那個週末,我帶著自己寫的朦朧詩敲開了她家的門。呈現在我眼前的是一齣電影裡的鏡頭:雕花的地板一塵不染,明亮的窗台上鮮花怒放,芬芳的空氣中回蕩著若有若無的輕音樂……
我換上她的拖鞋,隨她走進書房。她的藏書之豐富又讓我瞠目結舌。她認真地看了我的詩後微微一笑,然後從書架上取下一本《朦朧詩精選》,開始繪聲繪色地給我講戴望舒、徐志摩、舒婷、北島……我如醉如癡地聽著,似飲甘露。不用去問 老師的評價,我已明白自己詩作的拙劣了。
她只教了我一年就調走了,我再無緣見她一面。但在我心裡,她永遠與詩和美在一起。我從此知道了人該追求一種詩意盎然的生活。以後,我也用唯美的風格去鋪排自己的詩行,經營自己的生活。
如今,我已執教30年。我深深地知道,老師的作用,不僅在於灌輸,更在於喚醒與點燃。我在感恩點燃過我生命的老師的同時,也用他們給的火炬去點燃我的學生。弦歌不輟, 薪火相傳。祝福我的老師們和我的孩子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