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本市分別有3個人群獲接種第四劑疫苗,包括:從50歲以上的人群(逾180萬人口);從18歲以上的人群,處於中至重度免疫缺陷及屬於新冠病毒帶菌者的高危人群。
本市預計在收到衛生部供應新冠疫苗之後,哪個單位準備好並確保接種安全的,就立即開展第四劑疫苗接種工作。獲使用接種的新冠疫苗種類是mRNA疫苗(由輝瑞與摩德納公司生產);由阿斯利康生產的疫苗,與第一次加強劑(第三劑)同類的疫苗。
同時,須與第一次加強劑(第三劑)接種之後,至少相隔4個月,對於新冠康復者已接種第一次加強劑(第三劑)之後,從新冠肺炎染疫即日起延期3個月接種。按計劃,各坊、鄉、鎮人委會建立上述對象的名冊,讓地方開展接種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基本上,名冊已在新冠疫苗接種管理系統上,醫療部門已向各單位提供名冊建立表格。同時,繼續落實新冠疫苗接種數據庫“清理”流程及疫苗護照確認流程。
市人委會要求為民眾開展各種有利接種形式,確保質量,接種安全、防疫安全等。開展多樣的接種方式以滿足民眾的需求,並符合地方與接種單位的實際條件,如:在醫療單位開設的接種地點,在社群設立流動接種車輛/接種站。成立接種隊,向無法到接種地點接種的人群提供上門接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