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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越侨增加购屋机会新规定

国会最近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的《房地产经营法》的新内容之一,是越侨将像国内公民一样可以从事房地产投资、经营。

修订规定为越侨在越南购屋和对房地产领域投资创造顺利条件。
修订规定为越侨在越南购屋和对房地产领域投资创造顺利条件。

扩大越侨的购屋权

据新《房地产经营法》,是越南公民(持有越南国籍)的旅居海外越南人(简称越侨)在土地方面享有与国内越南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即是像国内公民一样可以从事房地产经营。

因此,越侨可投建住房、建筑工程以供出售、出租、先出租后出售;投建房地产项目技术基础设施, 以转让、出租、转租已具备技术基础设施的土地使用权。

至于不是越南公民(不持有越南国籍)的旅居海外越裔人,只能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形式从事房地产经营。

据市律师团副主任阮文厚律师告知,以上的新规定,越侨在国内拥有房地产将变得更容易。此前,尽管法规允许越侨在国内购买房地产,但通常必须让亲戚作持名人。此外,由于担心复杂的手续、规定以及不能将自己的名字列入粉红簿,令许多越侨不想在国内购买房地产。

据阮文厚律师称:“此次修订已创造国内公民和侨胞在房地产投资、经营方面的平等。当他们像国内公民一样有权买房和拥有住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时,他们就会在国内投资买房。因此,房地产市场将有更多从越侨的巨大需求,为正供过于求的高级住房找出路。”

据旅居海外越南企业主协会常务副主席彼得洪表示,现行的法律允许越侨在越南购买住房。然而,在国内拥有住房的越侨人数却不多,问题在于限制房地产产品的规定。具体是,根据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可以在越南拥有住房的越侨只能透过购买、先租后买、继承、受赠连在土地的住房等形式受让住宅用地使用权,或在住房开发项目中受让住宅用地使用权。

据他所说,此规定引起在住房开发项目以外的住宅用地转让、赠予、继承权利,在住宅开发项目以外的住宅用地上建设和拥有住房的权利受限制。

房地产市场复苏与发展机遇

旅居海外越南企业主协会常务副主席彼得洪分析说,旅居海外越南人约有550万,其中祖父母、父亲、母亲是越南人的外籍F2、F3代人数为逾100万。其中,约有60万至70万人是高素质企业主和知识份子(占旅居海外越南人群体的10%至12%)。许多人想返回祖国投资、经营或居住,因此在越南购买住房的需求是很大的。

当修订后的政策为越侨买房,甚至可投建住房、建筑工程出售、出租、先出租后出售造条件时,大量的侨汇将涌入房地产。这是市场复苏的机会。 2023年,汇至本市的侨汇约达90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FDI) 资金总额达34亿美元。

据他告知,越侨回国定居、投资购买房地产或购买以留给购后代的需求是真实存在的。因此,若法律规定在出台后,有具体、明确的指引,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侨汇。

阮文厚律师对上述的认定表示赞同并认为,允许越侨像国内公民一样买房的规定需要确保各项法律规定之间统一性。在《土地法》通过并生效后,需要颁布《议定》以具体、明确、统一地指引。

阮文厚律师评价,这项规定不仅为越侨在越南购屋创造有利条件,还吸引更多从越侨投资商向房地产投资的资金;并认为,新的《土地法》需提出明确、严格的规定,以跟上越南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为外国人和越侨有更多机会在越南拥有住房创造条件◆

为高级房地产扩大市场

据市房地差俱乐部主席阮国宝告知,旅居海外越南人现为逾500万人。其中,多人到了退休年龄,想返国居住。若他们可在国内买房,将会吸引大量的资金流。这是社会的良好资金来源。

若满足越侨的住房拥有需求,将带来大量资金,有助解决现正库存的大量高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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