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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 醫保、社保繳納指引

市社保機關日前向僱用勞工單位指引有關從2019年1月1日起為勞工繳納社保、醫保及失業保險事宜。據此,僱用勞工單位必須在上呈國家管理機關有關勞工的薪資報告中進行複查勞工的基準薪以作出調整,確保薪資不低於新的基準薪。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新的基準薪獲規定如下:屬芽皮、平政、古芝、福門等縣的企業、單位,其基準薪為每月418萬元。屬芹耶縣的企業基準薪為每月317萬元。在本市活動的企業,但有分公司在其他地方就以當地規定的基準薪為準。對從事簡單工作的勞工,其包括繳納社保、醫保、失業保險的薪資不可低於基準薪。對於經培訓職技的勞工,其薪資至少必須高於基準薪的7%。

今年2月28日獲定為最後期限,各僱用勞工單位必須向國家管理機關繳納有關調整勞工包括繳納社保、醫保、失業保險薪資的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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