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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軍隊少將騙徒被判無期徒刑

〔本報消息〕經3天審判與合議之後,河內市人民法院昨(20)日下午對詐騙侵吞財物案件中的被告華友隆(57歲,隆日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及13名共犯作出判決。
庭審現場。(圖源:越勇)
庭審現場。(圖源:越勇)
據此,審判委員會對犯下1999年“刑法”第174條第4款a項規定的“詐騙侵吞財物”罪名的被告華友隆判處無期徒刑和高氏金鸞(51歲,日美藥品股份公司董事長,阿隆妻子)判處20年有期徒刑。以同一罪名,餘下12被告被法庭分別宣判從30個月緩刑至17年有期徒刑。初審卷宗確定,在此案中,被告華友隆為頭目,他指使其他被告行詐及侵吞受害者的財產。其他被告只是扮演阿隆積極輔助的角色。審判委員會評價,各被告的犯罪行為是十分嚴重,侵吞款項特別大,形成不良輿論,影響到人民軍隊的威信,散發失實訊息以侵吞民眾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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