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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韓德隆索賠逾200億元

〔本報消息〕昨(23)日,寓居北江省新安縣福山鄉安里村的韓德隆向河內高級人民法院就冤枉審判要求賠償遞交呈文。
圖為遭錯判含冤入獄11年的死囚韓德隆(中)。(圖源:VTC視頻截圖)
圖為遭錯判含冤入獄11年的死囚韓德隆(中)。(圖源:VTC視頻截圖)
在呈文中,韓德隆家庭列出要求訴訟機關必須賠償因判決韓德隆死刑含冤入獄11年期間他與家人所承受的6項損害和損失。具體,精神損失方面的賠償款項逾24億元(韓德隆含冤入獄4000天)。解釋有關這一要求,韓德隆在呈文中寫道:“死囚必須實現最高的監禁制度,整整11年被社會淘汰,被剝奪各項制度及心生理,精神受傷害,沒有一晚能睡過好覺,半夜只要傳來任何聲音我都以為將有人開門帶我去執行刑罰。我提議精神損失方面必須與沒被宣判死刑的各罪型的賠償高兩倍。”對於韓德隆含冤入獄期間,其5名親人所承受的精神損失,韓德隆家人索賠逾60億元。此外,韓德隆還索賠本人和直接受影響親人的名譽、信譽、人品方面的損失,由於他入獄期間其親人每次與街坊鄰里碰面時都被看不起、辱罵與蔑視等。韓德隆提議訴訟機關一共賠償逾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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