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越中两国边境地方合作走深走实 苏林总书记:德乐省须确立其为连接西原与南中部沿海地区的重要枢纽作用 胡志明市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正式投入运营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敬献鲜花、上香缅怀革命前辈领导同志 进一步推动越韩合作关系发展 范明政总理:数字化助力—绿色化推广—企业突破—国家远航 苏林总书记:侨胞携手共建日益繁荣幸福的祖国 苏林总书记访柬:不断增进越柬深情厚谊 范明政总理:着力成功落实党“十四大”《决议》 推动国家稳步迈入新发展纪元 苏林总书记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王国的国事访问

可否随意改变公寓设计?

实际上,一些公寓住房所有者需要改建或改变公寓住房的设计、架构,以满足使用需求。
公寓住房改建活动须遵守规定。
公寓住房改建活动须遵守规定。

然而,对于现在的新公寓而言,此活动近乎被禁止的。那么,公寓住房架构修改规定如何?居民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进行改建?

对于上述的提问,市法律大学商法系讲师吴嘉黄硕士告知,据2014年《住房法》第六条第五款,“随意改变公寓住房的承重结构或私有面积的设计”是被禁止的行为。

指引落实《住房法》的2015年第99 号《议定》第三十五条也规定在公寓住房管理、使用中被严禁的行为,包括:违反设计、建筑规定地在公寓住房外面涂漆、装饰;造成公寓住房渗水、漏水等。

据建设部颁布的2021年第5号合一文本附带的公寓住房管理与使用规制第六条第三款:“公寓所有者可以直接或委托他人管理自己的私有面积,但对此私有面积的使用必须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功能、目的,不得影响到其他所有者的私有面积或公寓住房的公共面积。”

根据上述规定,公寓所有者可以改建、改变私有面积所属若干项目的设计(例如是公寓住房内的面积)。

若想改建、改变公寓住房设计,必须遵守公寓住房的施工、修建规定。居民不得擅自改变承重架构,例如:撞墙、钻地板或更换设备、油漆、修理,影响到消防效果;不得影响到其他居民的私有面积和公共面积(例如框架、柱子、承重墙、围墙、公寓分隔墙等、地板、屋顶、露台等)。

吴嘉黄硕士说:“居民若想改建或改变公寓住房内设计,须按公寓住房的规定向公寓管委会通知和登记施工。若违规,并造成损失,须对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此责任,居民在登记施工时,可能必须向公寓管委会提交押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