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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水渠蓋上停車可受罰

日前,在同奈省邊和市新協坊第三街坊區崛起街上有輛汽車在排水渠蓋上停放,容易導致蓋子損壞,同時阻礙交通。
(示意圖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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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100號《議定》第5條第2款h點規定,將汽車停放在排水渠蓋上的行為可被罰款40萬至60萬元。此罰款額也適用於在電話線、高壓電線的沙井蓋上和消防車取水處停車的行為。

據2008年《陸路交通法》第十八條第一款,停車是指車輛在短時間停放以上下人、裝卸貨物或進行其它操作的臨時停放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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