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致力于生态文明、绿色越南与和平、可持续的海洋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党政领导出席越南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会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革新党的执政方式,实现国家战略自主、快速、可持续发展 政府总理黎明兴:集中破解瓶颈,推动增长,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本届香格里拉对话会上的发言展现了越南在地区安全议题上的负责任态度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从完成机构精简与调整转向确保机构高效运行 胡志明市与广州市合作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圆满结束对菲律宾的国事访问 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增强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在法庭录音录影新规定

202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于2024年6月24日得到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在法庭录音录影新规定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会议、庭审录音录影的规定如下:

-在会议、庭审召开期间,对发言进行录音;

-会议、庭审录影只能在会议召开或开庭、宣判、决定期间进行;

-本条款a项和b项规定的审判委员会、法官的发言和图像录音录影必须得到会议主持人或主审的法官批准;录制其他诉讼人员、庭审、会议参加人员的言论或影像的,也须征得其本人以及主持会议或主审法官的同意。

法院在履行职责时而有所需的情况下,应对会议或庭审过程进行录音、拍照。语音录音结果以及法庭诉讼和会议影像记录的使用和提供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此外,法院开庭和会议的参加者不得进行直播或线上直播;不提供虚假资讯;不提供影响独立思考性,只遵守法律,公平、公正、客观地裁决和解决案件和事项的信息;不得侵犯案件或事件中的被告、受害者、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者的人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保密规定(《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三、第四、第五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