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於勞工
受到僱主關注的新規定之一是修訂、補充2015年第28號《議定》第三條第二款的第61號《議定》第一條龍第一款。具體是,關於獲輔助為勞工培訓、培養、提高水平、手藝以維持工作的條件,第 61號《議定》如下補充:僱主因遇上困難而須裁減三成勞工以上,或有200名勞工以下的僱主裁減30名勞工以上;有200名至1000名勞工的企業裁減50名勞工以上;有1000名勞工以上的僱主裁減100名勞工以上,不包括按臨時工勞動合同工作或從事期限為1個月以下的固定工作的勞工。
根據《就業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b點,視為不可抗力的場合包括:火警、洪澇、地震、海嘯、敵人破壞活動、疫情等造成部分或全部基礎設施、設備、機械、廠房損壞,需有僱主受損之省所屬郡、縣、市人委會主席的證實。
第61號《議定》也修訂、補充2015 年第28號《議定》第十二條第二、第三款。據此,勞工若屬於以下各場合之一,就獲確定是正按《就業法》第四十九條繳納失業保險的對象。
第一,勞工已繳納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終止之月的失業保險費,並獲社保機關在社保冊上確認。第二,勞工已繳納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終止之月的前一個月的失業保險費,並獲社保機關在社保冊上確認。第三,勞工在勞動合同、工作合同終止之月的前一個月或在勞動合同、工作合作終止之月休病假、產假14個工作天以上,不享單位的月薪,並獲社保機機關在社保冊上確認。第四,勞工在勞動合同、工作合同終止之月的前一個月或勞動合同、工作合同終止之月無薪休假14個工作天以上,並獲社保機關在社保冊上確認。第五,勞工在勞動合同、工作合同之月的前一個月或勞動合同、工作合同終止之月暫緩履行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14個工作天以上,並獲社保機關在社保冊上確認。
失業津貼新規定
第61號《議定》還明確地規定,勞工的失業保險繳納時間若僱主和勞工已履行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及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就得到計算。若勞工已領取失業津貼,但在停享失業津貼之後,才獲社保機關補充確認失業保險繳納時間,則這段時間按《就業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被確定是繳納社保費但未享失業津貼的時間。
據修訂2015年第28號《議定》第十六條第二款的內容,享失業津貼的卷宗須有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終止一事證件正本或經證實的副本,或副本附帶正本以查對。若勞工因勞動使用單位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沒有受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人,而沒有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終止一事證件,就按以下流程進行:勞動與榮軍社會廳或省級社保機關以書面要求計劃與投資廳對勞動使用單位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沒有受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人一事作出確認。計劃與投資廳在10個工作天內就此內容向勞動與榮軍社會廳和省級社保機關作出書面答覆。
對於勞工按《就業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c點參加失業保險的場合,對臨時勞動合同或期限為3個月至12個月以下的固定工作合同終止一事確認證件是該合同正本或經證實的副本,或副本附帶正本以查對。
若不需要享失業津貼,須提交提議書
第61號《議定》也補充第28號《議定》第十七條第四款:在提交申請享失業津貼的卷宗之日起15個工作天之內,若勞工不需要享失業津貼,須直接或委託他人向已建議享失業津貼的就業勞務中心提交不享失業津貼的提議書◆
欲知詳情,請聯繫:
1.市就業勞務中心,地址:平盛郡第十七坊奠邊府街106/14D號,電話:028.3514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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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芝縣第二分支機構,地址:古芝縣中安鄉盛安村范氏隆街(以前是458 號街)108號,電話:028.37975424
3.第四郡失業保險機關分支機構,地址:第四郡第十五坊孫誕街249 號, 電話:028.39415841。
4.第六郡失業保險機關分支機構,地址:第六郡第六坊鴻龐街743/34號,電話:028.39600050。
5.守德市失業保險機關分支機構,地址:守德市福平坊9號街1號,電話:028.37431373。
6.第十二郡失業保險機關分支機構,地址:第十二郡東興順坊阮文過街802 號,電話:028.37153288。
7.新平郡失業保險機關分支機構,地址:新平郡第十二坊長征街456號, 電話:028.3842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