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委会要求我到街区主任那里确认一下收入,但是街区主任也没有确认,并说这是乡人委会的任务,而不是街区主任的责任。街区主任只能确认我住在该街区,而不知道我的收入。
那我该如何才能确认足以购买社会住房条件?如果乡人委会不确认,我应该联络哪个机关以得到确认?
律师回复:2023年《住房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b项规定:属于《住房法》第七十六条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款规定的对象,为可购买或分期购买社会住房,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条件等等。
政府2024年第100号《议定》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住房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所列对象是没有劳动合同,单身的场合,每月实际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依法已婚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每月实际收入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建设部2024年第5号《通知》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或租赁社会住房的收入条件证明文件的格式,应当符合本通知附件一中的表格04(针对《住房法》第七十六条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款所列对象)或表格05(针对《住房法》第七条第五款所列的第七和第八款所列对象。
申请购买或租赁购买社会住房的申请人是已婚的,其配偶还须按照本通知附件一的04号或05号表格,申报收入状况证明文件。
乡镇人委会根据上述规定及居住地、职业等信息,确认无劳动合同的低收入者的收入条件。
属于低收入者以及没有劳动合同的个人,在登记购买或租赁购买社会住房时,应保证其申报内容真实,并对申报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