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商部正在以继续继承政府2006年颁行关于透过商品交易所进行商品买卖活动的第158号《议定》、第51号《议定》相应规定的观点草拟《议定》。
与此同时,遵守《贸易法》、《投资法》、《企业法》与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法律框架的一致性与同步性。其中,修改、补充和取代了若干规定,旨在当前透过商品交易所进行商品买卖活动的发展,提高了国家的管理和监察效率。
参考世界以及本地区若干国家有关透过商品交易所进行商品买卖活动管理体制的经验,从而拟定符合我国生活实况和法律体系的《议定》规定。
工商部还表示,拟定《议定》草案的目标是制定最近颁行《贸易法》落实指引文件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充分利用已获国会审批的《自由贸易协定》,使透过商品交易所进行商品买卖活动规范化、纪律化;为参加商品交易所活动相关的不同环节及工序的主体创造发展空间。
据此,保护各参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来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打击市场操纵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与公共利益做出贡献。
此外,鼓励透过商品交易所进行商品买卖活动,防范商品价格风险。辅助透过商品交易所进行商品买卖活动的良性发展,并对达法律要求的商品上市交易(若有)、风险管理与商品资产流通,履行参考未来商品市场价格的功能。
促进以农产品为标的未来商品市场发展,引导达标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作为内销和出口的新消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