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范明政:越南将成为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者的理想目的地 胡志明市继续援助庆和省逾580亿元克服雨洪损失 政府总理要求紧急克服灾害后果、恢复生产经营、促进消费,确保民众春节需求 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紧急解决租地企业“红簿”签发阻碍 政府副总理胡德福会见友邦保险集团董事长马克·塔克 越俄建交75周年:连接两个民族的“红线” 武元甲大将书籍《奠边府》阿拉伯语版正式出版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正式闭幕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三大城市特定机制政策的决议 国会通过关于试行实施若干促进胡志明市发展的特殊机制、政策《决议》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主持召开党十三大任期内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总结会议

将违规驾驶视频上传社交网 两夫妇被处罚 车辆被没收

10月15日上午,胡志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处(PC08)通报称,第1交通警察中队已对一名名叫 V.Q.T.(2006年出生,家住金瓯省)的男子进行处罚,原因是其“驾驶摩托车仅用一个轮子行驶”以及“无执照驾驶车辆”。

 V.Q.T.骑摩托车“翘头”行驶。
V.Q.T.骑摩托车“翘头”行驶。

此前,通过社交网络监控工作,第1交通警察中队发现TikTok账号“Triệu Nhỏ”(ID:voquoctrieu2009)发布了多段摩托车以单轮行驶的视频,以及一群青少年聚集扰乱交通秩序的视频。

经查实,该账号的持有人正是V.Q.T.,目前在胡志明市新渊坊从事修车工作。第1交通警察中队联合新渊坊公安将V.Q.T.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在公安机关,V.Q.T.承认自己是于9月30日晚22时40分左右,在新渊坊潘廷逢街驾驶车牌号为 61K1-253.13 的摩托车单轮行驶的视频中的当事人。视频由其妻子拍摄,随后由他本人上传至TikTok。

根据《第168/2024号政府法令》(Nghị định 168/2024/NĐ-CP),第1交通警察中队对V.Q.T.作出行政处罚,理由为“驾驶车辆单轮行驶”和“无证驾驶”,合计罚款300万越盾,并没收涉事车辆。同时,车辆所有人因“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者驾驶”被处以900万元罚款。

至于另一段青少年聚集骑车的视频,V.Q.T.表示该视频是从他人页面复制转载的。交通警察部门目前正继续核查来源并依法处理。

胡志明市公安提醒广大青少年:切勿实施、鼓吹或在社交网络上传播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诸如“翘头行驶”、“蛇形驾驶”、“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均存在严重交通事故风险,将被依法严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