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社交网流传一段视频,记录一名在广宁市芒街1坊运营的计程车司机N.T.Đ.(28岁,寓居海防市建明乡)搭载一群有醉酒迹象的女性时遭到殴打。随后,芒街1坊公安接到N.T.Đ.家属的报案。
根据初步核实结果,8月29日晚上,该群人(包括男性和女性)前往芒街1坊的Lin Lounge酒吧喝酒、听音乐。
8月30日凌晨约2时20分,其中一些人乘坐N.T.Đ.驾驶的计程车。当乘客要求返回接载其他人时,司机以车辆已达到规定载客人数为由拒绝。
随后,N.T.Đ.遭到车内人员辱骂,并被殴打头部和脸部。当司机下车跑向酒吧方向时,一些人继续追赶,并用手脚继续殴打受害者。
随后,N.T.Đ.获送往医疗单位接受治疗。调查机关已收集监控录像数据,对相关人员进行录取口供,并继续巩固材料、证据,以依法处理事件。
9月2日下午,广宁市第六区域人民检察院与广宁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统一认定该事件具有“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迹象。
对此,调查警察机关已对4名个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包括:何翠云(40岁)、杜成松(48岁)、阮世孟(30岁)和黎忠坚(32岁)。
调查机关继续追查另外两人,是H.N.L.(35岁)和N.T.M.T.(31岁),因尚未在当地露面。
在上述事件中,Đ.N.L.(31岁)因正在抚养未满36个月龄孩子,职能力量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而是考虑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