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贡解放报》此前报道,8月18日下午,河内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起诉4名嫌犯,以调查 “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非法印制、发行、买卖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相关发票、证件” 行为。
在该案件中,被起诉的4名嫌犯包括:黎文富(又名富黎,寓居黄梅坊)、吕翠娇(黎文富妻子)、冯氏庆(寓居文庙—国子监坊)和阮氏香兰(寓居白梅坊)。
调查初步确定:从2017年至2023年,吕翠娇和黎文富已参与成立天富进出口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青光登有限责任公司和天富集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述3家公司,吕翠娇已租用加工,并向市场出售多种商品。
吕翠娇曾多次更换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的全部活动仍由吕翠娇和黎文富直接指导、调度。
职能机关指控,2021年至2025年期间,天富进出口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多家公司进口商品后销售到市场,但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足额申报税款。除了使用公司账户之外,吕翠娇和黎文富还使用10个个人银行账户接收经营活动所得款项逾1070亿元。这笔款项未全部计入公司的会计账簿。
为使上述收款合法化,同时减少应缴税款,吕翠娇以“吕翠娇经营户”的名义申报并缴纳税款。
在经营过程中,天富进出口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时未完整开具发票,导致部分商品已经售出,但账簿上仍记录为库存商品。为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吕翠娇嫌犯已指导公司会计和员工开具多张虚假销售发票。
对于阮氏香兰嫌犯,调查机关确定,虽然其为律师,但仍积极帮助吕翠娇开具虚假发票,以掩盖天富进出口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违规行为。阮氏香兰还向吕翠娇提供了自己及亲属的个人信息,用于虚开10张增值税发票,总金额逾15亿元。
目前,职能机关正在调查、查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