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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監察團被要求查明疑“索款”行為

〔本報消息〕昨(14)日,政府總理阮春福責成公安部指導各相關單位查明關於建設部監察團在永祥縣工作過程中,疑有“勒款”行為而被永福省公安暫拘事件,並在今年8月1日之前向政府總理匯報調查結果。
圖為被永福省公安拘留的建設部監察與肅貪科副科長阮氏金英。(圖源:仲富)
圖為被永福省公安拘留的建設部監察與肅貪科副科長阮氏金英。(圖源:仲富)
據悉,上述事件於本月12日發生。永福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人贓並獲,並對阮氏金英(44歲,建設部監察與肅貪科副科長)及鄧海英(38歲,建設部監察署第二建設監察專員)在永福省永祥縣人委會的辦事處進行緊急搜查。

永福省公安表示,阮氏金英及鄧海英按建設部的決定,在管理永祥縣若干項目的建設、簽批許可證、規劃等工作監察及落實監察任務過程中呈現“受賄”行徑。

監察團長與建設部監察專員的行為已違反2015年《刑法》的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因此,兩人正被暫拘在永福省公安的拘留所。

永福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向建設部監察署黨部及第二建設監察科黨支部匯報此事,讓上述單位瞭解並對違規黨員實施黨的各項紀律處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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