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法》及政府2025年第176号《议定》,年满75岁以上、未领取月度退休金或月度社保津贴的公民,在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享受社会退休津贴。该政策同时适用于年满70岁至75岁以下属于贫困户或贫困边缘户的人群。
此前,受益年龄门槛已历经多次调整,逐步从90岁降低至85岁、80岁、75岁,目前已扩大至年满70岁至75岁以下的贫困及贫困边缘群体。这一历程旨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大对老年人的辅助力度。
针对选民关于将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人群享受社会退休津贴的年龄进一步放宽到满65岁至70岁以下的建议,卫生部回应称,该建议相比目前正在研究的方案覆盖范围更广。
卫生部已记录相关建议,并将继续配合有关机关评估受益人数规模、政策影响程度及财政资源平衡能力,待具备条件后呈报权限机关审议。
此前,在制定《社保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过程中,内务部亦提出了逐步降低享受社会退休津贴年龄至满70岁的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