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的论罪与提议之后,律师们已为各被告进行辩护。目前,在86名被告当中,已有27名得到律师辩护和自行辩护。各位律师的共同观点是不争论被告的罪名,但认为检察院提议的刑罚太过严苛。各被告仅在张美兰的“提款与基金融资链”中扮演次要角色,再者,在调查和审讯过程中也诚恳申报、深表悔意态度等。被告张美兰的律师团提议审判委员会重新审核其“贪污财产”罪名,同时重新核实案件的损失额。
此前在本月19日的庭审上,检察院提议审判委员会对被告张美兰犯下的“贪污财产”罪名判决死刑、对她的“行贿”罪名判决20年有期徒刑、对她的“违反在各信贷组织活动中提供贷款规定”罪名判决19年至20年有期徒刑。
被告张美兰被提议的总刑罚为死刑。至于其他被告,检察院提议对4名被告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而最低刑期的被告为3年缓刑,最高刑期为22至24年有期徒刑。
检察院表示,审讯过程已证明 : 被告张美兰已利用国家对银行系统重组政策以收购、分配、调度SCB银行的全部活动。张美兰使用SCB银行为财政“工具”,从各单位、个人筹集资金,然后提款挥霍于个人目的。在获SCB银行按虚拟卷宗融资后,被告张美兰已指导其下属建立提款方案,通过建立承诺转让虚拟股份的合同来“中断”资金流向,协助张美兰分别有SCB银行的领导、骨干干部,已依照她的指导意见落实,同时与万盛发集团的各被告配合实施犯罪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