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总理: 企业应与清化省并肩同行,发挥优势、贡献力量与共享机遇 范明政总理:发展战略技术 解决越南实际问题 范明政总理主持召开有关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指委会会议 南方少年军校成立 朝着现代化、系统化方向抓紧完善体育发展体制 苏林总书记接见多个国际集团领导人 政府总理范明政俄罗斯之行:在新纪元中重新定位并提升越俄合作水平 政府总理范明政圆满结束对俄罗斯联邦的正式访问之行回到河内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 越中签署两条铁路规划合作协定 胡志明市投资逾1.2万亿元建设西北面防潮闸 党十四届二中全会闭幕 在重大问题上达成高度一致 范明政总理会见俄越友好协会和曾参加越战的俄罗斯退役军人协会领导

按新手續流程簽發公民身份證

公安部日前頒行了第40號《通知》對辦理簽發公民身份證手續、程序的規定進行修改、補充,並在本月中旬起生效。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此,辦理簽發公民身份證的手續、程序獲詳細地規定,具體如下:

第一步驟:公民填寫  申請簽發公民身份證的申報表。

第二步驟:接受卷宗的幹部將檢查、對照公民身份證申報表上的公民資訊與國家數據庫所儲存的資訊是否正確無誤。

-對於國家數據庫所儲存公民資訊未開放運作的  場合,就要求公民出示戶口簿。

-對於國家數據庫所儲存的公民資訊不足和不準確的場合,就要求公民出示:報生紙、人民證或其他合法證件。

第三步驟:拍照、收集指紋、個人識別特徵以打印在公民身份證的申報表和公民身份證卡上。

第四步驟:簽發領取公民身份證的預約書。如果卷宗不齊全就要求補充。

第五步驟:簽發人民證編號確認書(若有),並按預約書上的日期、地址簽發公民身份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