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們常面對的情況正是,相關社群對水壩安全,以及集水區狀況的常識嚴重貧瘠,而水壩偉業的口號很容易被當作絕對真理;因此,當水壩一旦發生意外,所帶來的後果往往也都是無法挽回的慘劇。
1963年10月9日晚上,意大利北部一個叫做朗格隆尼的小鎮被一場大水夷為平地,鎮上超過八成人口在睡夢中死於非命。禍首是小鎮附近的維昂特大壩。一場嚴重的山崩,使大約2.6億立方公尺的山體,以90公里時速墜入水庫大湖,激起高達150公尺的巨浪,衝向水壩下游的數個村鎮,死亡人數估計大約2100人。尋獲的大約1600具屍體當中,有半數身份無從辨認。
1975年8月7日,中國河南省板橋水庫因連綿大雨而漫頂潰決。不到一天內,石漫灘、竹溝、田崗水庫,連同58座小型水庫相繼潰決。根據人權觀察組織的資料,23萬罹難者當中,8萬5千死於洪水,14萬5千死於災區瘟疫。
這兩起事故,都是人禍。水壩建在不該建的地方,然後因著利益相關者的算盤而掩蓋危機,結果在面對罕見雨量的時候就發生無可挽救的災難。
殺傷力僅次於核電廠
那麼,既然說是罕見雨量,就是說平時是幾乎不可能下那麼大的雨,所以這是天災,不是人禍,因為依據常見天氣設計水壩結構是常理,對嗎?
不是的。建壩的時候最需要搞清楚的,首先是集水區的位置,然後就是那集水區有可能發生的最大降雨量,即使這種大雨是百年甚至千年一遇。這種雨量,叫做可能最大降雨量,簡稱PMP (probable maximum precipitation)。
建壩之所以需要強調這種“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防範概念,是因為這“萬一”一旦發生,水庫必須有足夠的庫容以及洩洪等等功能,以確保水位不至於漲出壩頂,要不然就會發生漫頂潰壩事故。畢竟一旦發生潰壩,下游城鎮的命運可就非常糟糕了。
有專家曾經說過,水壩事故的殺傷力,僅次於核電廠。水壩安全防範措施的重要程度由此可見一斑。把“百年一遇”之類的罕見雨量用作防範疏漏的藉口是完全不能接受。
狂傲建壩遲早付代價
既然水壩那麼危險,那就別建水壩,對嗎?這說法,其實就像“既然塌樓會奪命,那就別住在屋子裏”那樣,完全不合理。水壩之所以造成問題,是因為濫建。之所以濫建,往往是涉及龐大的利益關係。
一座水壩如果管理得當,是可以安穩的運作逾百年。而水壩壽命的一個重要關鍵,是在於集水區是否受保護。集水區森林如果是遭到大肆砍伐,水壩很快就累積一大堆淤泥。這不但削弱灌溉、水供、發電、防洪的效率,也造成水壩“折壽”。
水壩工程一旦涉及相當程度的政商裙帶關係,除了工程本身是一大筆交易,水庫範圍內的森林砍伐更是一筆橫財。公眾如果不主動關注水壩效率下跌的原因,一旦缺水缺電或發生水患,這時候冒出來的水壩工程若是打著“一勞永逸解決問題”的旗號,肯定是極之吸引人。水壩越建越多,民眾繼續在相關議題不聞不問,安全保障若不是完全寄望於有關當局的效率,大概就只有聽天由命了。
在美國,水壩安全管制是由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負責。這部門的網站,不但明確列出全國水壩的資料,還提供民眾關於水壩安全防範意識的教育資料。缺安全常識容易被利用水壩角色在馬來西亞各領域發展是日益吃重,尤其是在水供和電供方面。
很多人傾向於漠視環境、氣候、以及災難防範意識的基本常識。這造成民間輿論往往讓政商界精英輕易的牽著鼻子走。建造新壩的合理性,只需一句“反對的人都是跟不上時代的鄉巴佬”就足以博取支持,不用擔心人們會追究集水區或水壩安全問題。
維昂特大壩出事那一晚,駐守在大壩的一群工程師深信大壩足以抵擋山崩造成的大浪,於是就聚集在壩頂準備觀賞這難得一見的奇景。結果,他們是最先送命的一群◆ (據互聯網)
老撾水壩崩塌事故發生在東南部阿塔普省的一座大壩上,大壩釋放了50億立方米的水。老撾通訊社報導,目前,大壩所在的阿塔普省政府已經要求黨、政、軍、民、商,以及各種組織為“自然災害受害者”提供緊急救援, 包括衣物、食品、飲用水、藥品、現金和其他援助。
這座大壩是由Xe Pian-Xe Namnoy電力公司(PNPC)承建的,這一位於老撾南部的水電站項目建成後預計每年提供1860兆瓦的電力。據悉,Xe Pian-Xe Namnoy電力公司是2012年由韓國工程建設公司(SK E&C)、韓國西部電力公司(KOWEPO)、泰國發電公司Ratchaburi發電控股公司(RATCH)以及老撾控股國有企業(LHSE)成立的合資企業。其中,韓國工程建設公司持股24%,老撾控股國有企業持股26%,韓國西部電力和泰國Ratchaburi發電控股公司各持股25%。
老撾通訊社稱,這一水電項目估計投資10.2億美元,是韓國公司在老撾第一座建設-經營-轉讓(BOT)項目。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於2008年11月完成,於2013年2月開始施工建造,預計於2018年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