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范明政总理:确保隆城国际机场按期投入运营 政府总理范明政:越南将成为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者的理想目的地 胡志明市继续援助庆和省逾580亿元克服雨洪损失 政府总理要求紧急克服灾害后果、恢复生产经营、促进消费,确保民众春节需求 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紧急解决租地企业“红簿”签发阻碍 政府副总理胡德福会见友邦保险集团董事长马克·塔克 越俄建交75周年:连接两个民族的“红线” 武元甲大将书籍《奠边府》阿拉伯语版正式出版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正式闭幕 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三大城市特定机制政策的决议 国会通过关于试行实施若干促进胡志明市发展的特殊机制、政策《决议》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主持召开党十三大任期内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总结会议

用社交網侵犯國家利益被判刑

〔本報消息〕昨(24)日,芹苴市寧喬郡人民法院對寓居寧喬郡及犯下“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利益和組織、個人合法權益”罪的段慶榮光召開初審庭。
被告人段慶榮光在法庭上答法官問案。(圖源:越通社)
被告人段慶榮光在法庭上答法官問案。(圖源:越通社)
根據起訴書,從今年中,段慶榮光使用以“光段”的個人臉書社交網賬戶撰寫與上傳、分享歪曲黨的主張、路線、政策和國家的法律;觸犯越南共產黨和越南社會主義國家和國會內容的貼文。此外,上述帳戶也上傳唆使他人參加示威的貼文。

在法庭上,被告段慶榮光對自身的犯罪行徑供認不諱,同時表示,只因個人的情緒低落才有此犯罪行徑。庭審結束時,審判委員會對被告段慶榮光犯下“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利益和組織、個人合法權益”罪,宣判兩年3個月有期徒刑。此外,被告也因“供少兒使用各種被禁止危險遊戲”行徑被行政違規處罰75萬元。日前,芹苴市丐冷郡人民法院對阮鴻元(38歲)和張廷康(26歲,同寓居丐凌郡)犯下“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利益和組織、個人合法權益”罪,宣判總刑罰為3年有期徒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