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通过侦查和掌握情况,职能力量发现位于新造坊河涌4路的一处地址有生产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的迹象。
经核实,公安力量确认43岁,居住西宁省迪建乡的阮德庆是团伙头目。他雇佣多人组织生产、配制、包装,并将假冒化妆品推向市场销售。除了位于胡志明市的生产场外,阮德庆还在其居住地西宁省迪建乡第六村设有着另一个生产场。
协助阮德庆销售假冒产品的是33岁,住在平治东坊的孔德宏和38岁,常住永隆省的裴氏梦秋。这些对象已利用网络平台、线上群组和快递服务进行宣传,将大量假冒商品销往全国多个省市。
执行破案计划,经济警察科的各行动小组同时搜查3个地点(包括2个生产场和1个仓库)。
在现场,公安力量查获了数千件假冒知名品牌的化妆品成品,以及用于生产假货的许多机器、设备、原料和物资。这批假冒商品的价值与正品相当,高达数十亿元。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胡志明市公安厅(经济警察科)调查警察机关已对阮德庆、孔德宏和裴氏梦秋已做出嫌犯起诉《决定》和逮捕令,以调查“生产及销售假冒商品”行为,查明其他相关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