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底举行的“保护品牌,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座谈会,工商部市场管理总局长陈友灵表示,去年全国市场管理队主持并与职能部门配合检查、监察商品,缉私,防控贩卖假冒伪劣和来历不明的商品等,共计7万2641起,查处逾4万3964起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
今年前4个月,发生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来历不明的商品等违法行为共有4712起,罚款达逾433亿元,违法商品价值为逾455 亿元。
不让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
陈友灵总局长说:“从去年年中起,新冠疫情出现平息迹象时,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问题“卷土重来”。通过检查及监察市场,市场管理力量发现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日趋增加,并且变得更加复杂及巧妙。”
值得注意的是,自新冠疫情爆发至今,整个北部边境路线已被围起来,几乎不可能穿过小道、开放路肩载运假冒伪劣商品。然而,歹徒仍公开成立企业,通过主要口岸将大量混装假货运往国内。
对于违法行为防范和处理工作的新难点之一,陈友灵总局长说:“目前,造假对象诡计多端,也仔细地研究法律规定,旨在逃避国家机关与执法机关。许多假冒伪劣产品看起来与真品相似或差不多,甚至也受版权保护。在这些案件中,纠纷处理时间较长,有时市场管理力量还被造假对象起诉。”
此外,陈友灵总局长还认为,互联网是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热门战线”。因为高达80%至90%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都在网购及网售的。
“现实捕获假冒伪劣商品已困难,在网上捕获难上加难,因为互联网环境特殊。”陈友灵总局长又说。
企业须主动保护自家品牌
市场管理力量提出的另一个难题是,各家企业、尤其是我国企业知道自家产品被假冒及模仿时,往往会担心其品牌将受影响,只想避开。实际上,消费者知道这个产品品牌有假货时,将选购其他品牌。
陈友灵总局长表示:“企业最好是主动与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如市场管理)直接配合,提供假货信息,同时配合检查并立即处罚及处理。”
越南URC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代表裴氏秋贤赞同上述观点并以企业实践经验认为,该公司常主动与职能部门配合采取防范知识产权侵犯行为的措施。
一旦发现商品有被假冒及模仿的迹象,企业须主动联系职能部门,以确定这些行为是否侵犯知识产权,从此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向。
阮进立律师从专业角度表示,随着现代管理趋势,很多大集团与企业已设有法律、法制部门等来处理假冒伪劣的商品,保护品牌和商标等问题。
然而,中小企业的财政及人力资源等都有限,须主动联系律师、法律代表,同时建立经常合作机制,旨在咨询、辅助应对企业品牌和产品侵权案件。
为了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陈友灵总局长告知:“未来期间,市场管理力量将继续查明找出原因、程度、方式、造假手段层出不穷,对不同手段采取符合的处理措施。”
与此同时,市场管理力量将继续对主要地方、伙伴、聚集点开展假货防范重点计划;集中与各部委配合,同步采取电子商务环境的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防范措施,如防止电子商务平台的税收流失;利用互联网技术措施追寻网络卖家、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社交网络等的踪迹。
陈友灵总局长肯定:“我们认为这是热门及非常困难‘战线’,但在被责成的义务和任务之际,市场管理总局仍决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