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富郡人民法院日前以虐待罪判处被告梁德胜(39岁)有期徒刑1年。
根据起诉书,阿胜是C.T.N女士(28岁) 的男友。阿N有个私生子名H(2016年出生)。
2020年6月26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阿胜同朋友饮食后,前往新富郡协新坊探望N女士。这时,阿胜看到N女士责骂小H不睡觉,阿N便让阿胜替她骂小H。
阿胜随后责骂并要求H去睡觉,但小H不听。
阿胜愤怒并强迫小H靠墙站着,继续咒骂,然后打小H的脸,导致其头撞到墙上,摔倒在地。
阿胜随即吆喝小H站起来,小H一站起就被掐住脖子,其头部再次撞墙。
阿胜并无停下,还继续用双手掐住小H的颈部,将小H提离地面约20釐米并按在墙上,保持不动约10秒,然后松开手,让小H跌落地。
接下来,阿胜不停地击打小H的脸部、手部、头部等多个部位,导致他的头部多次撞墙。
梁德胜的打骂过程被N.T.B.N女士见证并用手机录制了一段视频,然后将视频上传社交网,视频的标题是“继父在新富郡协新小学区域殴打私生子”,引发民愤。
2020年6月29日,新富郡公安传召梁德胜讯问。在侦查机关,阿胜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坦白:虽然他不是小H的亲生父亲,但由于对阿N有感情,他已资助两母子的生活费。
阿胜平均每个月给N女士700至800万元。由于阿N没有工作,其母子的生活在经济上完全依赖阿胜。
对于上述事件,阿胜表示,由于小H不听话,所以才打骂小H。
同时,阿N称,她只要求阿胜口头教导,以便小H听从而不是要求阿胜殴打。 阿N没有介入,因她认为阿胜正在教导小H。
此外,在抚养小H过程中,阿N有时也在小H不听话时,用手和塑料管打他的腿和臀部。但因只是阿N 的单方供言,没有其他佐证,所以不足依据处理阿N。
据检验结论,小H被阿胜殴打,造成17%的伤势。
在法庭上,阿胜承认其所有罪行,并宣称在殴打小H之前,他喝了酒。
上述案件于2020年12月由新富郡人民法院初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梁德胜有期徒刑1年。
2021年5月,市人民法院复审庭撤销初审判决,要求重新调查。
经重新侦查,2021年9月,侦查机关把梁德胜的罪名,从故意伤害罪改为虐待他人罪。
关于民事部分,梁德胜及其家人已辅助受害者2000万元,受害者也没要求任何额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