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立案侦查是在落实政府总理2026年5月5日关于加强打击、遏制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第38号《公文》,以及公安部领导关于加快发现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示的基础上开展的。
根据调查及收集文件、证据的结果,5月15日,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依据《刑法》第225条规定,就5起涉嫌“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案件作出刑事立案《决定》。
具体的是,在Bihaco传媒贸易与服务股份公司案件中,公安机关对BH Media公司总经理阮海平作出刑事立案《决定》。
在Lululola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案件中,公安机关对该公司经理武文南作出刑事立案《决定》。
在1900 Group案件中,公安机关对两名涉案人员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包括“太阳丘”个体经营户主阮明德和“Thông Zeo”个体经营户主吴青松。
在“西贡云”有限责任公司案件中,公安机关对两名涉案人员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包括武黄越及该公司经理阮中长辉。
在“永恒之声”中心案件中,公安机关对该中心负责人叶文立作出刑事立案《决定》。 目前,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正在扩大调查范围,澄清各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及相关违规行为,以便依法处理,同时服务于财产追缴工作。
公安部还表示,将继续指导、引导各地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打击、制止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及相关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