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签发时间不太长
家住旧邑郡的陈英秀告知,根据此前的规定,满25、40与60岁的公民须更换公民身份证。 《身份证法》是否改变此规定?他问:“此前,14岁以下者不获发公民身份证,据新的规定,此对象组若需要将获发卡。那如果我给6岁的儿子办理身份证,则到满14岁时还须办理再发手续吗?另外,须换发、再发、回收身份证的场合包括哪些?
住在新富郡的林如玉告知,她之前失去了公民身份证。后来,她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并获辅助办理再发手续。然而,等发公民身份证的时间较长,导致她的一些工作受到影响。她说:“公民身份证丢失已经很累了,而我丢失的是整个钱包,其中还有银行卡。当时,我怕出问题,就给银行总台打电话要求冻结银行卡。然后,我重新办理银行卡,而不记得若没有公民身份证,就办不了。对我而言,像以前那样公民身份证再发手续办理时间不超过15天的规定是比较长的,民众在办理手续时可能遇到一些困难。希望根据新的规定,再发办理手续将更加简化、快捷,以给民众带来便利。”
换发、再发时间已缩短
据市律师团潘戊宁律师告知,据国会最近通过的“身份证”草案,与之前的公民身份证相比,身份证换发、再发、回收手续有一些改变。另外,身份证换发、再发时间规定也有调整。总的而言,所有这些改变都为民带来利益。
具体是,身份证换发场合包括已获发身份证的越南公民须在满14岁、25岁、40岁和60岁时;或在关于姓氏、中间名、出生姓名、出生日期等资讯要变更、更正时;在依法律规定变更人样,补充脸部照片、指纹资讯,重新确定性别或改变性别等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因此,与之前的规定相比,关于身份证换发场合的规定已得到更具体地规定。关于身份证换发年龄,加入满14岁的对象。潘戊宁律师告知:“此前,视区域、地点,公民身份证新发、换发时间不超过7天,再发时间不超过15天。按新的规定,该时限已得到调整、缩短。具体是,身份证新发、换发、再发时间为自接收足够规定卷宗之日起7个工作天。
潘戊宁律师告知,身份证新发、换发、再发规定的变更不意味着正持有的证件不再有效及须更换为新的证件。因为根据国会最近通过的《身份法》草案第四十六条,在该法生效之前签发的公民身份证在卡片上注明的有效期限内仍可以继续使用直至到期。但若公民需要,仍获更换成身份证。正有效的人民证仍可以使用到2024年12月31日。已签发,使用人民证、公民身份证资讯的法理证件仍有效。
此外,该法还规定被回收身份证的场合。据此,若公民被剥夺国籍、放弃越南国籍或入籍越南的决定被取消,或身份证是违规签发的、卡上内容被删除、修改等,则该身份证将被回收◆
身份证换发、再发手续
市律师团潘戊宁律师告知,根据国会最近通过的《身份证法》第二十五条:
对于获恢复越南国籍的场合,将按身份证签发程序、手续进行。
若因重新确定性别、转换性别或改变关于姓氏、中间名、出生姓名、出生日期等的资讯,而有关资讯尚未在国家居民数据库中更新或调整,则须出示证明资讯变更的合法证件、资料。然后,办理在国家居民数据库中更新、调整资讯的手续。对于身份证换发场合,身份证管理机关将收回已使用的公民身份证、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损坏或无法使用,可透过公共服务网站、国家定名应用程式或直接到身份证签发手续办理单位办理再发手续。身份证管理机关将使用最近在办理身份证签发手续时使用的人脸照片、指纹资讯以及国家居民数据库、身份证数据库中现有的资讯以再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