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老越友谊公园落成典礼 苏林总书记与通伦总书记共同见证多项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国家主席梁强与文莱苏丹一致同意提升全面伙伴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抵达万象 开始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 胡志明市探讨提升两级地方政府运行措施

这些行为自2023年12月25日起被视为家暴

(示意图:互联网)
(示意图:互联网)

1.何谓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家庭成员蓄意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精神、性或经济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行为。 (2022 年《家暴防止法》第二条第一款)

自2023年12月25日起被视为家暴的行为

*6种对离婚者的家暴行为

(1)2022年《家暴防止法》第三条第一款a、b、c、k点规定的行为。

(2)违法强制迁离合法居住地。

(3)泄漏、散播关于私人生活、个人秘密、家庭秘密的资讯,以触犯名誉、人品。

(4)阻止与亲属见面、建立合法健康的社会关系或其他旨在孤立和经常造成心理压力的行为。

(5)阻止祖孙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的行使。

(6)阻止结婚。

*11种对像夫妻一样同居者的家暴行为

(1)2022年《家暴防止法》第三条第一款a、b、c、k、m点规定的行为。

(2)违背对方意愿强迫性交。

(3)孤立、监禁。

(4)违法强制迁离合法居住地。

(5)体型、性别、能力上歧视、分别对待。

(6)泄漏、散播关于私人生活、个人秘密、家庭秘密的资讯,以触犯名誉、人品。

(7)阻止与亲属见面、建立合法健康的社会关系或其他旨在孤立和经常造成心理压力的行为。

(8)阻止祖孙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的行使。

(9)不管,不关心。

(10)强制或阻止结婚。

(11)强迫过度学习、劳动或超出其能力的经济贡献;监管财产、收入,旨在造成物质、精神附属状态。

*3种对离婚者、像夫妻一样同居者的父亲、母亲、继子女、兄弟姐妹的家暴行为

(1)2022年《家暴防止法》第三条第一款a、b、c点规定的行为。

(2)阻止与亲属见面、建立合法健康的社会关系或其他旨在孤立和经常造成心理压力的行为。

(3)阻止祖孙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的行使。

*3种对曾是养父、养母、养子女的人的家暴行为

(1)2022年《家暴防止法》第三条第一款a、b、c、k点规定的行为。

(2)违法强制迁离合法居住地。

(3)泄漏、散播关于私人生活、个人秘密、家庭秘密的资讯,以触犯名誉、人品。

根据2023年第76号《议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

2.家暴检举受理地址

据2022年《家暴防止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家暴通报、检举受理地址包括:

+家暴行为发生的地方乡级人 委会。

+家暴行为发生的地方附近的公安机关、边防哨所。

+遭受家暴的人为学生的教育 单位。

+家暴行为发生的地方村长、街坊组长居、阵线工作处主任。

+家暴行为发生的地方乡级政治-社会组织负责人。

+国家家暴防止电话总台。

-向上述地址通知、举报家暴行为按以下形式进行:

+打电话、传短信。

+发送举报书。

+直接检举。

-在2023年第76号《议定》第七条指引的国家家暴防止电话总台,包括:

+国家家暴防止电话总台(简称总台)使用简短的3位数电话号码接收、处理有关家暴的举报。

+总台全天候受理关于家暴的举报,运作资源由国家提供。

+总台自动记录和承担所有来电和去电的电信费用。

+总台可依法公布电话号码。

因此,关于家暴的举报可以在 许多不同的地点进行,包括政府机关、公安派出所、学校、街坊区、团体组织。

另外,还众可透过3种形式举报:打电话、发送举报书或直接向上述机关检举。

特别是,国家家暴防止电话总台全天候运作,免费接收关于家暴的 举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