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公安部交警局通报某乡干部在驾照被吊销期间,仍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场合。
此前,4月29日晚上约6时,在内牌-老街高速公路237公里处,交警局工作组直接拦截并发现H.X.C.(生于1987年,寓居在老街省老街坊)在无驾照情况下驾驶一辆5座汽车。资料查询结果显示,H.X.C.是一名在老街省保河乡工作的公务员。
此前,2026年2月27日,H.X.C.因驾驶汽车时体内酒精含量呼吸气每公升超过0.4毫克(最高违规等级),被老街省公安厅交警科作出行政处罚。对于这违规,H.X.C.被吊销驾照23个月,期限至2028年1月。
然而,在被吊销驾照期间,此人仍继续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
对于新的违规行为,H.X.C.被处以1800万至2000万元的罚款。交警局还将向保河乡党委及人委会发送通报,以便按规定审议并执行纪律处分。
交警局表示,未来一段时间,该力量将继续配合乡级公安,排查并严厉管理已被吊销驾照或扣满分但仍故意驾车的场合,以预防交通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