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的司法委員會最近向國會常務委員會、政府總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有關部委建議各項提高對性侵兒童罪犯及性侵罪犯的防打鬥爭工作效果的措施。
據此,該單位認定,性侵兒童情況日益複雜,對兒童受害者造成嚴重後果,引起社群擔憂和不滿。司法委員會建議國會於2020年對“有關防打性侵害兒童的政策、法律落實情況”進行最高監察。
對於政府,司法委員會建議明確地指引《勞動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性騷擾”的意義,同時建議規定相應的行政處罰形式以在實踐上對這些場合的處理工作達到要求。
另外,司法委員會還建議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對過去期間引起輿論不滿的若干案件處理工作吸取經驗,從而指導整個部門克服各有關案件處理工作所存在的不足之處,確保日後的舉報、檢舉、起訴、調查、追訴、審判工作依照法律規定進行。
其中,司法委員會建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早日頒佈對《刑法》所屬關於性侵害兒童及性侵的規定統一實施指引文本,對“其他性關係行為”作指引,特別是指出對16歲以下兒童猥褻罪的具體跡象。
對於公安部,司法委員會建議與最高人民檢察院配合和核查、修訂要求初期檢查和徵求性侵兒童及性侵鑑定的流程,以確保符合此類罪犯,避免導致犯罪痕跡消失,應影響到處理工作。
另外,司法委員會還建議衛生部書面指導各醫療單位對於性侵受害者須及早接受和優先檢查,以保護證據,避免犯罪痕跡消失;同時研究制定有關遭強暴、性侵的兒童的受損、傷殘程度的明確規定,以供各訴訟機關徵求鑑定,確定犯罪程度,致力徹底地處理性侵兒童案件。
勞動與榮軍社會部應增強對國家保護兒童總台111號的宣傳工作,讓家長、學校、社群掌握自己對保護、照顧和教育兒童的權利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