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該《通知》,徵召軍事義務標準得以更明確及具體規定。例如:有關體康方面,只選達到符合國防部於2016年6月30日公佈第16號聯席《通知》規定的第一、二、三類體康標準的公民。對於選拔機關、單位及軍隊中擔任重要機密職位的人才就按國防部另行規定的標準。
對於入伍年齡的規定,公民從18歲至25歲是屬於入伍對象。大學、大專水平及享有延長入伍時間的公民入伍年齡到27歲為止。
上述《通知》明確指出,為建設地方政治勇猛力量、鞏固國防安寧,注重選擇大學、大專畢業者、少數民族入伍,以提高骨幹力量、後備力量的質量。
據2015年《軍事義務法》,2019年2月份或3月份將一次 性地呼籲公民入伍及落實參 加人民公安義務。新兵必須 準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接受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