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各所初中學校的校長負責指引家長與學生關於本市總體主張,如:初中畢業審核的規定;如何填報高中入學試的志願;對初中畢業生提出職業輔導;有關優先與鼓勵制度,直升制度等若干規定。
值得一提是,上述指引文本特別強調,班主任負起按照本市的主張,為家長與學生諮詢如何填報符合個人學習能力、離住所較近方便上學,且緩解交通壓力的國立高中學校的志願。
對於部分學生填報高中志願遠離住所,各所初中學校將須另外向學生的家長諮詢,提議家長證明確保學生能在已填報志願的高中學校學習;當考上時絕不更改志願(校委會、班主任與學生家長之間須簽署諮詢備忘錄)的條件。今年,國立高中入學試定於7月16和17日兩天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