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陈登科副主席介绍,在科技部颁布第 3927号计划(2026年6月5日)后,国家标准计量质量委员会(委员会)已参谋科技部颁布第 3985号公文(2026年6月8日),发送至各省、市人委会,提请关注并指导地方职能机关配合开展第 3927 号计划。
同时,该委员会参谋科技部发出第4607号公文(2026年6月27日)致工商部,就 E10 生物汽油质量的检查与监察活动交换意见、开展配合并提供信息,旨在确保检查活动同步、依权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与重叠。
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对军队石油总公司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所属的部分基地、单位和加油站、油库展开了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内容重点在于整个链条(从生产、调配、接收到储存、运输、分销、经营及在市场上流通)中遵守关于 E10 生物汽油的标准、技术规范、计量及质量规定的情况。
初步检查结果显示,对于实地接受检查的基地和加油站、油库,其来源案卷、质量案卷、交接凭证及相关资料基本齐备,能够满足检查内容范围内的来源追溯和质量控制要求。计量器具、加油机具备检定案卷,检定印章/标记、铅封在检查时保持完好;在检查范围内尚未发现计量方面的违规迹象。
对于检查团在军队石油总公司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及选定的部分基地、加油站、油库检查过程中提取的 E10 RON 95-III 生物汽油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各样品在送检指标上均符合国家关于汽油、柴油燃料及生物燃料的技术规范。截至汇总结果时,检查团在检查范围内尚未发现行政违法迹象,故未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