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幅度地調升對使用過期駕照行為的罰款
這是修訂、補充關於交通領域行政違規處罰規定的2019年第100號《議定》的2021年第123號《議定》所屬新內容之一。據此,自2022年1月1日起,大幅度地調升對使用過期汽車駕照行為的罰款。具體如下:
-使用過期3個月以下的駕照:罰款500 萬至700萬元。
-使用過期3個月以上的駕照:罰款1000萬至1200萬元。
除了調升罰款之外,還調整作為對此違規行為處罰的依據的過期時間,從6個月縮短為3個月。
以前,對使用過期汽車駕照行為的罰款如下:
-使用過期6個月以下的駕駛:罰款40 萬至60萬元。
-使用過期6個月以上的駕駛:罰款400 萬至600萬元。
與按此前規定的罰款相比,自2022年起採取的罰款高得多。因此,司機要注意在駕照到期前換駕照,避免被罰款。
2.使用監察設備加緊駕駛學習管理
據交通運輸部2019年第38號《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駕駛培訓單位的路上駕駛技能練習汽車上須安裝練習時間和行程監察設備。但由於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2021年第1號《通知》已將此要求落實時間推遲至2022年1月1日。具體是,2021年第1號《通知》第一條第十二款規定:
“駕駛培訓單位自2021年12月31日起在汽車駕駛培訓過程中使用交通情況模擬軟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安裝及使用路上駕駛練習時間和行程監察設備;自2022年7月1日起裝備及使用汽車駕駛艙來培訓學員。”
據此,自2022年起,路上駕駛技能練習活動通過監察設備得到更嚴格地監察,連在時間和行程方面上。
因此,學員須完成駕駛練習課程,才獲准參加駕照考核。
3.自2022年7月1日起使用模擬艙於汽車駕駛培訓活動
據交通運輸部2021年第1號《通知》第一條第十二款,與汽車駕駛培訓有關的另一新規定是在駕駛培訓課程中加入使用模擬艙的內容。
據此,自2022年7月1日起,學員將使用模擬艙練習汽車駕駛技能。對於此內容,第38號《通知》第一條第九、第十款有規定每名學員的練習時間,具體是:
-B1、B2、C級駕照培訓課程:3小時。
-駕照升級培訓課程(從開自動擋車的B1級駕照升至B1級駕照的場合不必學習):1小時。
儘管只是模擬設備,但駕駛模擬倉 也能夠給學員帶來關於地形和在路上駕 駛汽車時可遭遇的交通情況的相當真實的體驗。
4.增加科目但駕駛培訓總時間仍維持不變
據2021年第1號《通知》第二條第十二款,在未使用交通情況模擬軟件和汽車駕駛模擬艙的時間內,駕駛培訓單位設計的計劃、課程和培訓工作須確保培訓時間。
a)B1、B2、C級駕照培訓課程學員的駕駛技能練習時間包括以交通情況模擬軟件練習的時間。
b)駕照升級培訓課程學員的交通道德和文化培訓時間包括以交通情況模擬軟件學習的時間。
c)在一輛汽車上練習駕駛技能的時間包括在模擬艙上練習的時間。
因此,正採取的培訓時間已包括在交通情況模擬軟件上和模擬艙內學習的時間。
因此,自2022年7月1日起,在加入在模擬艙上練習的內容之後,汽車駕駛培訓課程的總時間仍維持不變。
5.自2022年6月1日起加入汽車駕照考核內容
此前,據2019年第38號《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在駕照考核過程中使用交通情況模擬軟件。但2021年第1號《通知》已將此軟件採取時間推遲至2022年6月1日。
因此,從2022年6月1日起,越南陸路總局、市交通運輸廳和駕照考核中心將一律採取汽車駕駛考核模擬軟件。
據此,學員須考核的新內容包括:
-在交通情況模擬軟件上考核。
-在模擬艙內考核。
6.更改汽車駕照考核結果公認程序
隨著自2022年6月1日起加入汽車駕照考核內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結果公認程序也改變。
據此,學員將須經過4項考核內容:
(1)交規理論考核。
(2)在交通情況模擬軟件上考核。
(3)場地駕駛技能考核。
(4)上路駕駛技能考核。
據第38號《通知》第一條第十六款,對汽車駕照考核結果公認程序如下:
-若考不上交規理論考核:不得參加以模擬軟件駕駛考核。
-若考不上以模擬軟件駕駛考核:不得參加場地駕駛技能考核。
-若考不上場地駕駛技能考核:不得參加路上駕駛技能考核。
-若考得上交規理論考核、模擬軟件、場地駕駛技能考核,但考不上路上駕駛技能考核:考核結果可保留1年。
-若考得上交規理論、模擬軟件、駕駛技能考核(場地和路上):獲公認考得上駕照考核,並獲發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