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把兩位傳教士的名字給道路命名是為了記取和表揚他們對我國拉丁國語文字形成和發展的功勞,可是,因引發不同爭議,峴港市暫時擱置此事。
存在爭議
最近,一組由順化師範大學(順化大學)黎宮副教授、博士為代表的12名文化-歷史研究專家已統一向峴港市領導上交建議書,他們認為:不應該把兩位傳教士的名字給道路命名、學校命名。各位歷史研究專家提出3組論點並指出,上述人物雖然有功,但不是拉丁國語文字的創始人,傳播拉丁國語文字的企圖是給殖民者掃除障礙以便侵略我國。
曾經是我國給南部各省道路命名、更名委員會的成員的國立大學市人文社科大學原歷史科副主任陳順副教授、博士也認為,不應把兩名外籍人士的名字給道路命名。陳副教授、博士分析,上述兩者對拉丁國語文字形成做出貢獻是不可否認。但對於仍“存在爭議”的人物,我們必須除名。
曾經是我國給南部各省道路命名、更名委員會的成員的國立大學市人文社科大學原歷史科副主任陳順副教授、博士也認為,不應把兩名外籍人士的名字給道路命名。陳副教授、博士分析,上述兩者對拉丁國語文字形成做出貢獻是不可否認。但對於仍“存在爭議”的人物,我們必須除名。
持同樣的觀點,歷史研究專家阮德春也認為,只表揚對國家有功者。
為何擱置?
峴港市文體廳長黃文雄(道路命名、更名委員會副會長)告知,給140條路和公共工程命名、更名提案在上呈人民議會之前需要徵詢大家的意見,但遇到不同爭議,所以本市領導暫時擱置。在年底會議上,尚未把兩位傳教士的名字給道路命名一事上交人民議會。此前,為把兩位傳教士的名字給位於海珠郡紀念碑區域東南面的2條道路(7.5 米和10.5米)命名而徵詢大家的意見。
雖然此事已經擱置,但黃廳長的個人觀點是,上述12名專家的立論沒有說服力。首先,拉丁國語文字形成是集體的功勞。然而,兩位傳教士為了創造這種文字繼後編成字典的功勞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在平定省和廣南省的大型研討會上,此貢獻顯得很突出。黃廳長說:“他們是從17世紀創造出拉丁文字系統,然而法國殖民者侵略我國於19世紀,這裡存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所以難把責任歸於給他們。我個人認為,對歷史作出評價需要一個過程,越往後越接近就更理解且作出正確的認定。”
黃廳長也告知,於本月,在峴港市將舉辦一場有關拉丁國語文字的研討會◆
本市已有以亞歷山德羅名字命名的街道
市律師團武光德律師認為,給道路命名是由中央直轄市、省級人民議會決定。因此,如果若干不同意把一個名人的名字給道路命名的民眾可以建議人民議會審查。
據2005年第91號《議定》第四條第五款有關選擇道路名字的規定,給道路命名可以使用名人的名字,包括外籍名人。名人必須是著名者、有德行、有才華、對建設和捍衛國家、地方的事業有功者,或者對國家有特別的貢獻;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活動有巨大貢獻;發展兩民族的友誼、獲民眾崇拜和承認者。對於在歷史上存在不同爭議或沒有確鑿證實的歷史人物就不審議使用其名字給道路、公共工程命名。
武律師的個人觀點是:“在本市韓詮街對面已有以亞歷山德羅名字命名的道路。兩條街是在“四‧三〇”公園兩旁,存在有趣的意義。亞歷山德羅被視為拉丁國語文字的始祖,而韓詮街是以我國喃字國語文字的始祖名字命名的。在東南亞、東北亞、受中國文化影響的國家中,越南是不使用象形字的唯一國家。越南是地區各國中唯一使用拉丁國語文字,因此在許多方面我們發展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