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当天中午,在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第10公里处(收费站区域,海防-河内方向),2号高速公陆路交警队对编号30K-389.99的汽车进行检查。
司机邓V.V(38岁,寓居海阳省),出示驾照与车牌为60K-209.XX的车辆抵押登记收据,该收据由一家银行签发,有效期至今年5月15日。
2号高速公陆路交警队与司机进行工作,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笔录,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变道时,未提前打信号”以及“驾驶车辆所挂车牌不符车辆登记证”。
随后,职能机关对其处以2800万元的罚款,并扣驾驶证10分。
〔本报消息〕交警局2号高速公陆路交警队代表日前告知,在巡逻过程中,该单位发现一起使用假车牌的场合。
据悉,当天中午,在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第10公里处(收费站区域,海防-河内方向),2号高速公陆路交警队对编号30K-389.99的汽车进行检查。
司机邓V.V(38岁,寓居海阳省),出示驾照与车牌为60K-209.XX的车辆抵押登记收据,该收据由一家银行签发,有效期至今年5月15日。
2号高速公陆路交警队与司机进行工作,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笔录,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变道时,未提前打信号”以及“驾驶车辆所挂车牌不符车辆登记证”。
随后,职能机关对其处以2800万元的罚款,并扣驾驶证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