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党中央政治局决定对2010-2015年、2015-2020年各任期北宁省委常务处实施警告处分; 决定对郑廷勇、梅进勇同志实施谴责处分,同时报告并提议党中央执委会分别对阮仁战、陈德郡同志实施开除党籍处分。与此同时,党中央书记处决定对2016-2021年任期工商部党干事处实施警告处分; 对2021-2026年任期工商部党干事处实施谴责处分; 分别对杜胜海、黄国旺、阮子琼、阮进让、阮幸钟、阮良成、阮世义、陈文协、阮清平、陈英诗等同志实施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党中央政治局与党中央书记处也提议各职能机关在实施党纪律处分同时,对上述个人与党组织实施同步、及时的行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