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关于建议对高平省党组织中违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郑长辉(高平省人委会办公厅党组第二研究综合支部党员、2020—2025年任期省委原委员、2021—2026年任期省人委会原副主席)和阮玉书(省委委员,省委常务处参谋专题研究组成员,省教育培训厅原党委书记、原厅长)等同志思想政治、道德和生活方式蜕化变质;在履行被赋予的职责任务中违反党规国法;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及示范表率责任规定,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对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威信产生极坏影响,须给予纪律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中央书记处审议并对郑长辉和阮玉书给予纪律处分。
审议对越南航海总公司党委常委会各位委员同志的监督结果表明,除了成绩优点外,在领导、指导和执行工作规程;干部工作;国家资本出资人代表在企业的职责与权限;财务、资产及投资项目管理使用;落实检查、监察、审计结论以及财产和收入申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纪和缺点。
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越南航海总公司党委常务处及接受监督的党员认真检讨、吸取教训;指导制定计划,及时整改违纪、缺点和局限;并将结果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
本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审议并解决了1起党纪处分申诉案,并审议作出了其他若干重要内容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