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胡志明市劳动联团与胡志明市社保机关就社保、医保、失业保的征缴管理、收支及欠费处理工作举行工作会议。
据胡志明市社保机关介绍,企业拖欠、欠缴社保不仅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正当权益,还给本市社保机关在确认参保缴费历程、完善档案以及依法落实社保待遇方面带来困难。
截至9月30日,拖欠社保、医保、失业保的总金额达近13万6000亿元,占越南社保机关下达征缴计划的8.4%以上。
其中,国家财政待收金额逾5310亿元;拖欠1个月以下的金额逾6万亿元;属于难收回性质的拖欠金额为8772亿元。拖欠单位总数达15万8273家(占目前管理单位总数的62.47%),拖欠总金额逾10万7000亿元。
胡志明市劳动联团副主席冯泰光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尽管市人民检察院对多家拖欠劳动者社保、医保、失业保的企业提起诉讼,但执行判决工作十分困难。这表明,目前的各项措施力度尚且不够,不足以对企业造成威慑。
胡志明市劳动联团将与本市社保机关及各职能机关配合,加强监督、研究并提出社保、医保、失业保欠费的处理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胡志明市社保机关副经理阮国清确认,市社保机关明确做到“单位欠到哪里,就解决到哪里”,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建议,在社保部门出具处罚《决定书》1年后,若企业仍有逃缴行为,市社保机关将移交职能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社保部门建议须考虑对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的企业主理人采取暂缓出境措施,确保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