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判处被告丁氏清泉(32岁,居住胡志明市,前空服员)4年徒刑;被告Zhang Le(50岁,中国籍,与丁氏清泉同居)因同样罪名被判3年6个月徒刑。
案件档案显示,2022年5月左右,丁氏清泉与Zhang Lei 在胡志明市接手并经营一家餐饮卡拉OK场所。为增加营收,丁氏清泉与Zhang Lei 组织介绍卖淫活动,允许女性服务员外出卖淫,每次收费从400万至700万元不等。
于2023年12月17日晚,胡志明市公安厅刑警科对相关酒店进行行政检查,当场发现5对男女正在进行卖淫行为。涉案女子均供称,自己是由丁氏清泉与Zhang Lei为主的餐馆服务员。
审判委员会认定,被告在审理过程中态度诚恳、悔意明确,视为减轻量刑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