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供詞,於春節前約10天,某天晚上9時許,滀塔在鴻德縣283號橋區域遊玩。之後,阿塔向摩的阿林(姓氏與年齡未詳)致電前來載他回到鴻德縣美順鄉2號渠街。這時,阿林雖正在聚飲,但仍然答應他的要求。
雙方已商定運費為7萬元。到達目的地後,阿林要求阿塔支付17萬元,因認為剛才不慎說錯價格,所以雙方發生爭吵,之後阿林從其外套裡取出一把刀攻擊阿塔。阿塔及時閃避,並從阿林手中搶過該刀,並還擊及捅了阿林一刀。事後,阿林雖上了車準備離去,但仍轉過頭來咒罵阿塔,過於生氣,阿塔已持刀衝過去割傷阿林的頸部,致他當場倒地。當得知阿林死亡後,阿塔已將他的屍體推下涌邊,並騎走阿林的摩托車朝朱篤市方向行駛,以打算潛逃到柬埔寨。途中,當他過了慶安渡輪約7公里時,阿塔打開車廂時,車上的防竊警報器便響個不停,害怕被人發現,阿塔立刻在此處棄下車輛,並潛逃到柬埔寨截至被捕為止。
據悉,阿塔是在泰國邊境附近的柬埔寨某賭場內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