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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受贿逾430亿元的食品安全局原局长

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提议起诉在食品安全局发生案件中的嫌犯。

阮清风嫌犯。
阮清风嫌犯。

于2015年1月至2024年9月阶段担任食品安全局局长职务的阮清风被提议以贿赂罪名起诉。

据调查结论,从2018至2024年阶段,自从2018年第15号《议定》生效后,针对保健食品组的产品登记、公布规定仍带有概括性,尚未具体化,且未附带关于流程、技术准则和卷宗成分的详细指引。

这导致各企业在履行产品公布手续时遇到不少困难与困惑,职能机关在接收、检查和评估卷宗过程中也遇到覊绊。

以安全局局长身份,2018年9月,阮清风主持该局党委、领导会议,一致将食品产品管理科的产品公布登记卷宗审核工作交给食品安全应用与培训中心和标准管理与检验科。

然而,该单位并无审核保健食品公布卷宗的职能与任务。

在与各单位领导讨论后,阮清风统一主张,允许专员在审核登记产品公布卷宗过程中收受规定以外的款项。每份卷宗的款额为500万至1000万元,平均每份卷宗700万元。

按照阮清风的主张,从2018年至2024年,食品安全局各专员共收受各个人总计940亿元,为尽早颁发接收书和GMP标准达标工厂证书创造条件。

该原局长还同意私分非法所得钱款。据此,由中心审核的卷宗,阮清风每份获得250万至300万元,由标准管理检验科审核的卷宗每份获得100万至150万元,由食品产品管理科审核的卷宗每份获得150万至200万元。

若副局长直接签发产品公布登记接收书,副局长每份卷宗收取150万至200万元,阮清风收取100万至150万元。

调查结论确定,阮清风已侵吞关于GMP标准达标工厂认证的439亿元。他的行为已构成贿赂罪,其角色为主谋。

同被建议以贿赂罪起诉的原副局长(2018年7月至2024年9月阶段)陈越娥被告,常让卷宗逾期、不予签批或以不明理由退回卷宗。

陈越娥要求下属贯彻专员向各个人收钱,每份卷宗至少交给她200万元,并从中获利80亿元。

原副局长阮雄龙受贿86亿元,以为申请颁发接收书及GMP标准达标工厂证书的个人、组织营造条件。原副局长杜友俊被告受贿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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