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人委會領導要求,林河縣人委會指導該縣職能機關加緊調查、早日完成卷宗,從嚴懲處和公開嘉林鄉274小區第3處發生的非法砍伐樹林事件。樹林主管單位加緊整理現場,訂立卷宗與立即重新種植樹林,並在本月20日之前完成。特別是,該縣進行檢討確定相關機關、單位、地方與個人的責任,並在本月20日之前按規定作出處置。
據初步消息,在上述地方,若干團夥肆無忌憚僱用當地居民砍伐樹林霸佔土地。這些歹徒經常鑽法律漏洞,例如在砍伐樹林後,霸佔該土地面積將變成霸佔林業土地行為,而並非霸佔樹林土地行為。屆時的處理工作屬於地方政府,並非林檢力量。因此,地方政府指導樹林主管單位從速重新種植樹林,不讓砍伐樹林歹徒鑽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