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24年第72号《通知》将规定交警查处陆路交通事故的流程。
交警干部负责明确是否有犯罪迹象
据此,第72号《通知》第十条规定,车辆检验完毕后,确定司机无过失以及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时,应立即归还车辆给车主或司机。
严禁扣押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车辆作为赔偿损失的依据。
对于陆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核实内容,交警负责明确是否有犯罪迹象;是否有违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情况;事故的发展和原因;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和单位;错误、违规者的个人身份和其他详细资料等。
该《通知》第十八条规定,交警指引陆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到机关、单位办事处,自行解决民事损失赔偿。
若事故当事人不同意民事赔偿场合,便笔录并告知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受理事故的交警完成调查、核实、解决后,便备案卷报告单位领导完成调查、核实解决。同时,按照公安部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统计、作事故报告及备案等。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第72号《通知》第十五条规定,在事故调查核实过程中,有迹象显示现场呈现扰乱、虚假或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解决时,应组织重建事发现场以进行调查。现场重建必须有现场重建方案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现场重建的内容包括:重新确定受伤者的位置、赃物、车辆、现场留下的痕迹,审议事故发生时的情况、行为和细节;测量并重新绘制场图;拍摄照片作为比较的基础。
现场重建后,应作现场重建笔录,绘制陆路交通事故现场重建图;参与现场重建的人员在会议笔录和图表上签名并写下自己的全名。
陆路交通事故调查、核实与解决时限
第72号《通知》也规定关于陆路交通事故调查、核实、处理及解决的时间。
据此,对于没有犯罪迹象的陆路交通事故,调查、核实、处理及解决的期限如下:交警收到陆路交通事故资讯后,必须在不超过7个工作天内调查、核实、处理及解决。
对陆路交通事故细节较多且复杂、须进一步核实或经过专业评估的场合,可以延长,但自收到陆路交通事故消息之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若需要更多时间核实、收集文件、证据的场合,将继续延长,期限自收到陆路交通事故消息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延期必须根据本《通知》颁行附录TNDB的10号表格,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的人报告。
上述《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2020年6月19日公安部关于规范交警调查和解决陆路交通事故过程的第63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