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罕古物流失
最近,第四郡慶會亭先後兩次被竊後,市人委會副主席黎清廉要求市公安與第四郡人委會配合指導第四郡公安調查警察機關配合按《文化遺產法》和《刑法》規定對在慶會亭盜竊實物的對象予以懲處;向市人委會匯報查處結果。同時,市人委會也責成市公安和各郡、縣人委會指導加強在各遺跡區和獲列入歷史文化遺跡名錄的工程、地點保安工作。
此前,慶會亭於去年10月和今年3月兩次失竊價值近10億元的實物,但至今仍未把盜竊對象逮捕歸案。失竊的實物年代於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都是梅樹陶器(昔日的西貢陶器)。慶會亭是於2007年獲列入市級歷史文化遺跡、名勝古跡名錄。所以不得在規定的遺跡區域開展建設、開拓活動。
古物流失情況不僅在慶會亭,還在本市多處發生。市文體廳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17年以來在守德郡春協亭、長壽亭;第一郡天后廟、第八郡平東亭、第五郡明鄉嘉盛會館等多處頻發古物失竊事件。這些地方都是獲得《文化遺產法》保護的國家級藝術建築遺跡。
實物不僅被盜竊而失去,還因內部原因,具體是在保管過程中受損。這一事件儘管於今年5月被發現,但市美術博物館對阮嘉智畫家的《中南北春園》畫作-國家寶物採取的保管方式至今仍令社會輿論感到出乎意料。具體是,按理須聘請專家前來進行檢查、監察這幅畫作清理工作,但實際上,該單位自行使用洗碗液、硃粉、砂紙進行,致其受損失。
只作內部檢討
慶會亭兩次被盜一事顯示,保安工作被放鬆、地方政府和管理機關的漠不關心無形中已創造順利條件讓盜竊對象行竊。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市人委會的指導外,迄今仍未有任何職能機關出面對此地古物失竊事件承擔責任。與此相似,其他亭、寺失竊的許多古物也未找到,首犯也未落網。盜竊事件被發現時,負責人不過只被提醒而已。
在保安工作比較獲重視的市美術博物館,《中南北春園》畫作從精神損失來看,受到30%的空間、氣氛及靈魂已經損壞(按文體與旅遊部美術、攝影和展覽局的結論),但有關各個人只要輕度檢討,甚至至今仍未有任何人對此事件承擔責任。
在我國,關於古物的定義近10年來才面世。按《文化遺產法》,古物是指由人類加工,具有文化意義,有100年以上歷史的物品。研究越南古物有助瞭解國家的各發展階段。古物若放在其空間、背景,古玩的價值將會加倍。從更廣的角度而言,不僅100年以上的古物,而任何古代遺存下來,渡過自然環境、戰爭的破壞和人類的無意或蓄意毀壞的文化遺存物質都成為值得保留的價值。
將其列入遺跡名錄是必要的,這是用來維護遺跡、遺產的法理依據。然而,國家提出規定不意味著遺跡一定將得到保護。問題在於各級政府的認識。為了保護祖先的財產、遺產,除了頒佈法律,還要許多具體、實際的行動,其中最重要仍是地方共同體的角色。
與提出為了促進古物市場健康化、公開化的措施的同時,在《文化遺產法》仍存在許多不足之處的背景下,要加大國家對古物市場管理力度,同時需周到、經常地對古物店、古物保管單位檢查、監察,否則將陷入“亡羊補牢”之境◆
據林氏美蓉副教授、博士表示,古物數量更減少,各古物、寶物收藏界更積極搜尋、挖掘。先進技術、機械為勘查工作作出巨大輔助。甚至,偷挖界因到處活動,而比專業界知道更多擁有古物的區域。若發現考古區域,考古學家只能在小面積上開掘,而擁有實物的區域很大。在規定開掘範圍之外的巨大面積無形中成為偷挖界的“好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