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認的雜訊分貝劃分,40-60分貝為比較安靜的正常環境,通常在圖書館或閱覽室中。60-70分貝影響睡眠和休息,正常的生理功能受到影響,為一般車輛行駛的音量。70-100分貝干擾生活,讓人心煩意亂,精神不集中、降低工作效率甚至出現事故。100-120分貝令人難以忍受,差不多是電鋸工作或一般家用音響設備最大音量。120-170分貝可致人全聾,為飛機噪音的音量。170分貝以上音量可致死亡。
澳大利亞:詳細規定如何控制噪音
《全球華語廣播網》澳大利亞觀察員胡方介紹,澳大利亞對噪音的控制有著非常詳細的規定,一份《2008年環境保護(噪音控制)管理條例》的細則,規定了什麼樣的噪音不能發出,什麼樣的噪音能夠容忍。
比如家裏開派對會放音樂,按照管理條例規定,週一至週四以及週日晚上10點到第二天早上8點必須把聲音關小。在週五、週六或者其他公共假日,音樂可以放到午夜12點。比如家裏游泳池抽水噪音很大,也應當在平時和週六晚上8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以及週日和公眾假日的晚上8點到第二天早上8點停止抽水。這個安排很人性化,因為週日和公眾假日人們可能會睡懶覺,所以早上會晚1個小時開始抽水,而週末人們會晚睡覺,所以允許適當延長派對放音樂的時間。類似的限制還包括電動工具、汽車、寵物聲音等方面。
如果有人違反規定,通常隔壁鄰居會直接上門進行比較善意地提醒,能解決的當場解決。有些多居民的公寓樓遇到類似噪音問題,其他樓層的居民也會在陽台上高喊“小點聲”就此了事。因為公寓樓中居民較多,所以在陽台上喊一聲屬於匿名警告,意思是再這樣就報警了。如果對方仍然製造噪音,最常見的做法是直接撥電話報警。
通常報警處理的是短期噪音問題。對於長期噪音問題,比如隔壁鄰居寵物狗經常叫或者裝修噪音過大等就不是聯繫警方緊急處理了。每個社區有社區司法中心,司法中心主要起調解作用,類似於居委會。向社區司法中心投訴,往往能夠在不走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和鄰里把問題調解好。如果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人們可向當地市議會進行投訴,要求市議會出面控制。
韓國:噪音管控標準嚴格且系統化
據首爾大學博士生張帥觀察,韓國對於噪音的管控標準非常嚴格並且系統化,比如要求建築公司在建造住宅樓時地板厚度一定要在210毫米以上才合格。也就是說,手裏拿的東西掉在地上時,樓下的噪音不能超過58分貝。在裝修時,不管工程大小都要在電梯內張貼聲明,求得居民諒解。同時保證工程不能在早晚和週末居民們都在家裏的時間段進行。
除了這些問題,最困擾韓國居民的是樓層間的噪音問題。2013年韓國環境部中央環境糾紛調節委員會提出一項規定,樓房住戶層間噪音一分鐘的平均噪音度白天不能超過40分貝,夜晚不能超過35分貝,甚至在牆上釘釘子的噪音也不可以。因為在家裏往牆上釘釘子時,每釘一下樓下就會感覺到60分貝的噪音,超出規定標準。在租房子時,房主要告訴租客不能釘釘子。
除了要求居民住戶自覺遵守這項規定,2017年8月,首爾市制定了《共同住宅樓之間噪音管理條例》。條例中首先導入共同住宅設施概念,並制定了管理範圍。管理條例的核心內容有樓層之間的噪音管理計劃,成立樓層噪音資歷管理機構、樓層噪音糾紛解決團體等。所以韓國也成立了共同住宅生活噪音管理協會,該協會是社會團體法人,目的是改善生活噪音、改善居住環境,形成居民社區意識,解決由噪音產生的糾紛,承接幫助分析交通噪音或幫助設立隔音牆等業務,同時也起到教育和宣傳作用。據悉,協會還培訓樓層噪音管理師,該管理師以後在居民 社區噪音管理方面就業或者參與樓層噪音管理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