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忠良-美順投資、運營、移交模式股份公司(正在開展BOT項目投資商)日前向政府總理呈文,建議應將位於同塔省與永隆省範圍內的美順-芹苴高速公路項目與位於前江省的忠良-美順高速公路項目合併,並只由一個國家權力機關、即前江省人委會為主管,此舉可減少行政手續等等。
然而,美順-芹苴高速公路項目的國家權力機關、即交通運輸部回答忠良-美順投資、運營、移交模式股份公司時表示,倘若美順-芹苴高速公路項目轉為公家投資,屆時按照《財政預算法》與《陸路交通法》的規定,投資管理責任仍屬於交通運輸部。此外,交通運輸部認為,若把美順-芹苴高速公路項目與忠良-美順高速公路項目合併將遇到不少羈絆◆